去年4月,安徽省宣城市女大學生江亞萍在報考南京市人社局時,只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之門外。經過15個月的訴訟,江亞萍近日拿到了1 .1萬元的賠償款。面對自己付出15個月時間換來的調解結果,江亞萍表示,重點不在賠償金,而是尋求一種平等。
  無論江亞萍的訴求是什麼,在局外人眼中,拿到萬元的賠償大概都要算是一個不錯的結局。因此,有媒體宣稱“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就此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”也自在情理之中了。
  但如果認真地探究事件之由來,也未必不能看出一點讓人遺憾的地方。畢竟,最後江亞萍能夠拿到賠償是調解的結果,而包括戶籍在內的就業歧視,從法律條文上講肯定沒法得到任何支持,原本可以依法判決最後卻需要對兩造進行調解,結果的正義性難免會打上折扣。重要的是,縱觀事件全過程,此案能夠立案都頗費周折,在相當長時間里先被司法機關認定屬於勞動爭議,後來其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卻又被仲裁機構所否定,種種曲折所反映的,豈是“圓滿”二字可以盡之?
  自江亞萍起訴獲得立案以來,本案就被輿論稱之為“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”,實際上這個稱呼就已經透露了一些耐人尋味的消息。在此之前,就業中的戶籍歧視遠非罕見,江亞萍的案件之所以獲得“首例”殊榮,實緣於許多類似案件未曾進入司法程序而已。
  一般難以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現在得以立案,並且以雙方調解並賠償當事人的結果而結案,也許只有明瞭背後的曲折才能更深刻體會本案的標誌意義,它表明,為了遏制就業中的戶籍歧視,司法機關的態度已轉趨積極。
  這一進步來得並不容易。2013年國務院關於做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,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年齡、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,不久前,隨著農業非農業戶口的取消,戶籍制度改革又掀開了大幕,這些都可視為戶籍歧視案件中的當事人能夠獲得賠償的背景。在江亞萍案件之後,儘管沒法指望就業中的戶籍歧視完全銷聲匿跡,但相信其將不得不稍加收斂。
  法律的支持、政策的變革,顯然,這是公民維護權益的最大底氣之所在。但有了這個底氣,還需要公民個人對權益的執著堅持。以前曾有清華女生為捍衛知情權憤而起訴相關部門,今天又有安徽女孩為維護平等的就業權利訴諸法律,其中體現的都是錙銖必較的精神。維護合法權益,這樣一種精神不可須臾缺席。  (原標題:[短評]打破戶籍歧視,政策之外的個人努力同樣重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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